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优化道路通行环境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吉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自2026年11月2日起,启用敦化市第三中学门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。
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营造畅通、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。
敦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6年10月26日
初审:鹏飞
复审:张洋
终审:盖永强